浅议海外投资的合规性

发布时间:2018-07-24 文章来源:承包商会

文/李铮 王浩

   随着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及“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资企业海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推动着世界经济合作共赢的发展势头,但也面临着世界经济失衡、逆全球化、贸易保护主义及企业自身保护能力不足的考验,因此,中资企业海外投资的合规性问题成为当下“走出去”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从中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合规管理的形势出发,提出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并对当前海外投资项目开展合规管理所需要关注的具体事项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做好海外投资的合规工作。

开展海外投资合规管理的形势与必要性

一、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要求

2017年1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提出试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列入负面清单禁止类的境外投资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并明确出资人投资监管底线,划定中央企业投资行为红线。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等多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对中资企业赴海外投资方向。2017年12月,上述四个部委再次联合全国工商联出台《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行为进行了系统规范。从上述三个文件的陆续出台,可以看出国家对中资企业海外投资行为已高度重视,并全方位系统性地提出了合规要求。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并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将“坚持正确义利观,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写入党章。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高度重视,也是党和国家最高层对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实施合规经营、合作共赢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升级的需要

随着国际业务的发展,中资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方式、程度、规范性要求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国际工程业务来说,业务模式已由传统的单一劳务输出过渡到EPC总承包、“EPC+F”方式并逐步进入到国际产能合作、绿地投资、跨国并购的升级版模式。

在国际合作升级版模式下,企业经营由短平快转变为周期长、资金规模大、竞争对手层次高、东道国政府涉入深、社会责任影响大的特点。面对市场变化、需求升级,企业合规风险的出险概率较过去加大,影响程度大大提升。因此,从企业自身经营回报的角度看,企业需要重视和开展合规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合规管理需要具体注意的事项

一、执行国家的引导政策及法定出海程序

企业海外投资的合规性管理首要工作是在国家红线内选择项目,政府文件《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已将境外投资划分为国家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以及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为海外投资划清了红线。

其次,企业海外投资合规管理需要正确履行投资项目报批、境外公司注册报批、跨境担保登记、外汇资金登记等国内法定程序,以确保投资立项及资金出海合规。现行主要监管法规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7年发布)、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2014年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09年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2014年发布)等,中央企业还涉及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监管规定。

二、东道国法律环境尽职调查

海外投资活动合规开展,需要对东道国法律环境进行相应尽职调查,确保投资及后续经营活动开展符合当地法规,并对投资活动(特别是并购活动)的当地审批时间做出合理估计,确保投资交易商务合约在达成过程中对东道国审批风险进行充分考虑。

通常涉及的法律尽职调查内容包括外商投资法(包括投资目的地所在国家和地区有关外资控制和国家安全审查的规定)、公司法、税法、行业法律(包括行业证照、许可、行业合同等)、劳工法、反贿赂规定(美国《反海外贿赂法》、英国《反贿赂法案》等)、环境保护法规、合同及担保法等,另外还需要调查该国别执行相关国际公约、惯例、双边协定等情况,充分了解在该国别进行国际投资发生争议所可能采取的解决方式等。

东道国法律环境的尽职调查是一项专业工作,建议企业选择具有国际法律尽职调查经验及熟悉该行业的法律专业机构开展,并对调查背景目的及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律所充分沟通,以确保工作聚焦及成果符合企业需要。

三、项目相关的商业性尽职调查

在进行对外投资时,除了东道国法律尽职调查外,企业作为重大投资决策,特别是并购活动,需要对投资标的进行必要的商业尽职调查, 包括行业业务模式、定价方式、财务尽职调查、交易对手资信调查、税务调查、资产评估等。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中央企业对于境外新投资项目,应当充分借助国内外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提高境外投资决策质量,其中股权类投资项目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按要求履行资产评估或估值程序。

四、投资决策前达到合规可行性的结论

在企业完成海外投资前的相关工作后,在决策投资时,需要形成完整的《项目投资合规分析报告》作为决策重要依据,内容包括项目投资方案整体描述、国内及东道国的合法性分析(包括中方主体合法性、合作方合法性、协议合法性、技术合法性、工料机与资金进出的合法性、有关国内及东道国投资开发程序的合法性等)、优惠政策情况、项目执行的合规风险及应对措施、结论等内容。

《项目投资合规分析报告》的编制并不是结论性文件,而是企业在开展各项尽职调查及项目方案设计过程中不断了解情况、不断分析和发现问题、不断找出调整或替代性解决方案而持续更新的实践性文件,旨在确保最终提交的投资方案具有合规可行性。

五、关注项目启动后的持续合规管理

在投资项目决策通过后,为了确保项目执行过程满足投资预期,建议企业结合《项目投资合规分析报告》以及前期尽职调查所发现和影响项目执行的重点规制条款、投资合同(包括投资协议、融资协议、土地协议等)有关责任义务条款以及投资决策中提出的重要风险事项(例如)等内容形成《投资项目合规管理工作清单》,纳入投资后项目的日常内控管理内容,列为项目内控管理目标及项目团队考核事项,并形成检查机制,以确保项目实际合规得到有效开展。

结语与建议

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效落地,需要中资企业开展合规管理并长期坚持,中资企业适应海外市场升级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合规管理工作的不断加强与完善。

从企业自身角度看,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不仅要开展事前切入、事中坚持,也需要事后的不断复盘更新以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的不断变化。当然,个人认为企业自身做好合规管理最重要的是企业应从上到下在思想上对合规管理予以充分的理解与重视,并在行动中将合规管理作为企业海外投资过程中的一项必要工作。

从中国政策层面来看,中资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除了主动遵守现成法规、尊重社会规范,也需要中国政府在企业合规基础上给与应有的保护,在双边协定、司法协助以及外交商务上给与关注和支持。

(作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课题研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