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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的合规性经营: 由中兴事件引发的深度思考
发布时间:2018-07-24
文章来源:承包商会
文/周蕾
2018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BIS)宣布与中兴通讯达成新和解协议。根据协议要求,中兴需要支付10亿美元罚款,并且准备4亿美元保证金由第三方保管,再加上2017年3月中兴接受的8.92亿罚金,中兴累计罚款总额22.9亿美金。其次,美国商务部要求中兴通讯相关公司必须在30天内更换全部董事会和管理层,并聘请美国商务部挑选的合规团队对企业进行监督其业务的合规性,为期10年,所有监督人员的费用由中兴出。美国商务部还强调此次和解协议暂停行为,未来10年美国随时有权利重新激活禁令。中兴已无条件接受所有处罚条款,并将采取严格的合规措施来实现美国政府的要求。
至此,中兴禁令告一段落,回溯本次事件,表面上似乎是中兴逃过了一劫,但是从本质上看这是一次及其惨痛的血的教训。不只是中兴,非常多的中资企业似乎都犯过类似的毛病。守法合规,遵循所在国的商业规则和法律要求,这种企业经营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似乎成为中资企业在国际市场化运作中的“软肋”,一直在重复着自己犯过的错误,而不知道如何解套。冷静思考,这种习惯性错误与我们企业的体制、海外投资的策略以及对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的不熟悉有着莫大的关系。
合规合法是海外项目的基础
从企业的性质上看,我们在海外业务中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是央企和国企,虽然我们参与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是在海外大部分工程项目依然是中国政府的援助项目或者是优惠贷款项目,完全依赖市场上的公平竞争获取的项目数量依然有限,而以投资为母的基础设施类项目更是经验不足。企业的性质和管理模式也决定了我们的国际投资业务的国际化程度还不高,对于国际市场的操作手法,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投资的项目实施要求经常会出现应对偏差,我们部分企业还是习惯于一种“半开放、不透明、不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下去拿项目,而不是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自由市场竞争。而更甚者,有些企业为了拿项目采取极端的违法行为,因涉嫌欺诈和行贿被世界银行列入“黑名单”。
我们的海外投资依然受困于传统思维,缺乏对海外市场的深度认知以及有战略布局的市场化操作。而正是由于这种传统的短视思维,我们在做项目之前往往不了解项目所在国的投资环境以及项目的成熟度情况,对所在国进行详尽的市场调查和相关法律、法规、税务、设计规划,材料标准等政策的尽职调查,管理者的风险意识不高,不愿意在前期进行投入,对整个项目的作业环境非常陌生,我们经常在项目实施过程才发现问题,而这个时候要去解决就为时晚已,往往是吃了很多哑巴亏。这样的案例非常多,最新的案例是绿地集团在英国伦敦金融城正在投资的欧洲第一高楼:伦敦之巅,虽然设计风格现代时尚,但是不符合英国高楼的设计规范,只有一套安全逃生楼梯间,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被停工检讨,并勒令进行设计整改。原计划2020年完工的项目变得不那么确定。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企业的行政意识过浓,很多投资项目的所带有的政治色彩,有时候“中国牌”不但没有降低投资成本,反而带来更多的“政治风险”,使得我们在很多时候无法以开放的心态来做项目,若无政府做靠山,给项目背书,我们的比较优势就显得不明显。而在如此复杂的国际形势背景下,投资项目的合规性不仅是符合规范要求,所在国政府更希望来自中国的投资能够尽量去“政治化”,减少中国政府的参与,通过纯市场化运作,会更被所在国政府所青睐,否则的话“中国投资”就会成为一些在野党攻击的对象。
投机取巧,盲目冒进都是投资的大忌
海外市场相比国内市场而已言,其项目的投资风险更高,操作难度更大,有极多的不确定性。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度推进,海外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的进一步扩大,我们的施工企业将逐渐从传统的劳务输出和EPC总承包向PPP和直接投资项目进行转型和升级。在海外市场操作投资类项目,要深入市场,深耕细作,切忌“投机取巧,盲目冒进”。尤其是在我们具有较大优势的港湾、路桥、高铁、城建等领域都需要对该国的政治环境、制度规则和规划标准进行详尽的调查,而这些工作都是独立于项目之外的前期工作,需要专业人士专门进行操作,不打无准备之战,在做好前期准备的情况下再安全地进场,要做到不仅在资金技术上我们有优势,在对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上也做到了如指掌,运筹于心,这样才能利于不败之地。另外,在很多国家推行中国标准规则还不被完全接受的情况下,要多去挖掘中外标准共同参考的可能性,强行推行中式标准,只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我们不能再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投入更多资源在对海外市场进行全面了解,做好基础工作,通过前期详尽的市场调查规避后期的违规风险。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预防违规风险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主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的制度建设要求。2017年12月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一项国家标准《合规管理体系指南》(GB/T35770-2017)。该指南对“合规”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和范围:合规意味着遵守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也遵守了相关标准、合同、有效治理原则和道德准则。若不合规,组织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由此造成的风险,即是合规风险。因此,如何打造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业务的合规管理体系,吸取中兴的教训,把监管和合规操作放在海外投资风险管理的首位,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大挑战。我们需要在源头制止一切不合规的行为发生,熟悉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要从集团层面对海外业务进行整体合规性审查,将合规性要求放在海外投资的制度建设中,确保合规风险消除于萌芽状态。对于我们在当地的供应商和业务合作伙伴都需要进行完整都尽职调查,了解其是否触犯过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没有受罚的经历,尽量避免被动式的“违规”行为出现。
不光要遵守规则还要参与规则制定
虽然我们在过去吃了很多“违规”的亏,交了不少学费,但是在进行海外投融资业务的过程中依然要保持信心,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我们要多去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商讨投资项目的合规性操作的模式,通过已有的影响力和执行部门达成一种长期有机制和自我保护体系。在发达国家要遵纪守法,合作操作。越发达的国家市场的开放程度和信息透明度就越高,对于这些国家我们要快速学习他们的长处,了解他们的游戏规则和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要在一些比较优势明显的领域积极参与新游戏规则的制定,例如在PPP融资模式和BIM技术等领域,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更高的层级进行发声,共同参与创造出符合全球市场的投资与运行规则是更重要的领域。
总结
中兴事件只是中美贸易战的开始,后期斗争将持续进行,在全球化的竞争中,没有风平浪静。中国企业需要具备更加专业的投融资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的能力,要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能够直面各种问题和碰撞,敢于迎难而上,以龙腾四海的气势,在风口浪尖中利于不败之地。这种气势取决于我们的实力,要从基础做起,做好海外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深入的市场研究和详尽的尽职调查,完善海外投资的管理制度和专业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和市场化经营模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风险”,这样才能使海外投资之舰在狂风巨浪的险恶环境中“安全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