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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面推行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
发布时间:2017-08-03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国家信访局2日对外公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规则》总结提炼了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该项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
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表示,《规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对信访诉求的分类处理,但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除外,旨在贯彻诉访分离的要求。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诉求,有权处理机关应当根据诉求的具体情况,按照依法履职程序、适用其他法定程序、适用信访程序三类程序处理。
张恩玺表示,《规则》规定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对信访诉求进行登记甄别,负责转送至有权处理机关。行政机关是否受理、拟采用何种途径受理以及法律依据都要明确告知信访人,以避免出现信访事项在多个部门之间“踢皮球”或故意拖延扯皮。
《规则》规定,对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同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行政机关在受理前可以告知诉讼权利及法定时效,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以信访人享有诉讼权利为由免除履行自身法定职责的义务。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本来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涌入信访渠道,造成信访渠道不堪重负,不利于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此,我国于2013年开始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基本厘清了行政体系信访与司法体系信访的界限;2014年下半年开始推进依法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在行政体系内部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
据了解,目前,37家中央部委已制定依法分类处理清单,由国家信访局汇编后下发,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30个省份的省直部门出台了细化清单,26个省份出台了分类处理工作规程,大部分省份已经在市县层面推开了这项工作。《规则》出台后,各地各部门的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张恩玺表示,下一步,国家信访局还将通过召开现场会、开展专题培训、跟进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落实落地。